1、三合一餐券包含:
1份午餐套餐
1份晚餐套餐
1份小食:1支冰冻雪条或1份爆米花,二选一
1张港币$5软雪糕折扣优惠券。(于指定户外小食亭购买软雪糕可享港币$5折扣优惠一次)
备注:午/晚餐适用于以上餐厅换领,且套餐总价值为港币$160或以下,如换领总价值港币$160以上套餐,可现场补差价换领。
2、适用餐厅:午/晚餐:皇室宴会厅、笑匠欢宴坊、火箭餐厅、彗星餐厅、碧林餐厅(清真认证)、阿德尔港畔餐厅;小食:小食亭;优惠券:凭优惠券于指定小食亭购买软雪糕可享港币$5折扣优惠。
3、每张套餐餐券可于迷离庄园内的大冒险家餐厅升级至一份「冒险家半自助餐」,(冒险家半自助晚餐除外),须另补半自助餐的现行价格及套餐(价值港币$160)间之差价。(注:2025年3月17日-2025年9月27日期间,升级「冒险家半自助餐」(冒险家半自助晚餐除外)只需要补港币$100。)
4、使用时间:餐券只可于指定餐厅的运营时间段内使用;午餐可于16:00前使用,晚餐可于下午16:30至餐厅关门30分钟前享用。
5、餐券有效期:下单支付后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会在电子票中显示。每张餐券需在有效期的同一天内使用。
6、购买限制每次最多预订14张餐券。
7、餐券预订流程请提前预订,下单时需提供【收货邮箱】用于接收电子票
8、餐券使用方法:请在指定适用餐厅结账时出示餐券电子票;请保管好你的电子票,如丢失或他人冒领,本店概不负责。宾客可出发前先打印好电子票纸质版(需保证内容清晰完整)。每宗单一交易只可使用一张优惠券。
9、退改说明:香港迪士尼乐园餐券为非实名制电子券,一经售出,不可退款,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请于电子票上所示的有效日期前使用。香港迪士尼乐园的电子票均不可转让、一经修改即作废。
10、未能在有效期内换领或使用之优惠券将作废而不设交换、退款或赔偿。
11、只可换领指定餐厅餐牌上的套餐,惟推广及特别菜式除外。
12、优惠券如遭损坏或被更改即作废。如遗失优惠券,恕不另外补发。
13、美食餐券不包括进入乐园的门票。宾客必须在换领美食餐券当日持有有效的门不进入乐园。
14、已换领的产品不设退换、退款及兑换全部或部份现金,或换取其他产品或折扣优惠。
15、此优惠不可退款,全部或部份兑换现金,或换取其他产品或折扣优惠。
16、优惠券不可与其他折扣或推广优惠一同使用。
17、优惠券兑换之优惠须视乎货源供应情况及指定餐饮场所的营运时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