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根签证最早可距出发前六个月来申请。最晚建议不少于出发前一个月申请。
2-自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签证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将被要求提供生物识别数据,即十指指纹及一张数码照片。首次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人须亲自前往签证受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交生物识别数据。在此之后的59个月内的签证申请将无需再次提交生物识别数据,原则上指纹可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复制获取,但是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在之后的签证申请中重新补录指纹或者抽查面签。(12周岁以下可以不用进使馆录指纹)
3-由于使馆对签证材料的要求随时有变,在提交申请时,使领馆可能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要求补充更多的资料,请予以配合。
4-持申根签证可以可入境其他任意一个申根国,以哪个申根国为主办国,要看申请人本次行程在哪个国家停留时间最久;停留时间相同的国家以最先入境的国家为主要申办国。
5-申根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需要提前确定好,使馆会根据申请人的往返日期来审批有效期与停留期。
6-申根国包括:法国、德国、奥地利、瑞士、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冰岛、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列支敦士登、克罗地亚。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复印件均需A4纸) |
护照原件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以E开头的护照可忽略此次项)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 4.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 新旧护照首页复印件、换发页复印件、欧美国家签证页复印件、末尾签字页复印件 |
照片原件 | 1.白底彩色近照2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五官不得有遮挡物, 不能有任何阴影 (注:照片的头顶-下巴的尺寸上下35mm,左右25mm)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采集指纹时请携带原件。 |
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 注意 a-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b-西班牙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 |
结婚证 |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
其他(重要) 均为英文版 | 全程交通预订单,行程表,全程酒店预订单(写明酒店名称,位置,地址,所有入住人姓名,邮编,电话等信息) |
保险 (我社可带买) | 覆盖申根区整个停留时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可选材料 | 曾被申根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 |
在职证明 | 使用公司正式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信原件(中英文),并明确如下信息: 1.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 出行的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 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 任职公司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申请人本人或同行人); 5.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
营业执照 或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 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资产证明:
| A. 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 B. 活期存折复印件(可二选一,提供越多越好)A4纸大小柜台打印 1. 请提供本人名下,至少近期3-6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 无论银行卡或存折,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账户交易记录不好(如交易次数少,余额低等),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 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柜台的业务章(不可提供自助回执单) 4. 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10天内(葡萄牙要求近7天打印),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备注:如有车产房产,请提供复印件。 股票基金或理财可辅助提供,充足的资产对您的签证是有帮助的。 |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复印件均需A4纸) |
护照原件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以E开头的护照可忽略此次项)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 4.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 新旧护照首页复印件、换发页复印件、欧美国家签证页复印件、末尾签字页复印件 |
照片原件 | 1.白底彩色近照2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五官不得有遮挡物, 不能有任何阴影 (注:照片的头顶-下巴的尺寸上下35mm,左右25mm)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采集指纹时请携带原件。 |
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 注意 a-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b-西班牙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 |
结婚证 |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
其他(重要) 均为英文版 | 全程交通预订单,行程表,全程酒店预订单(写明酒店名称,位置,地址,所有入住人姓名,邮编,电话等信息) |
保险 (我社可带买) | 覆盖申根区整个停留时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可选材料 | 曾被申根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 |
经济收入证明 | 自由职业者需提供经济收入证明: 炒股者提供股票交割单; 房屋租赁者提供房屋出租合同; 摄影师/画家/作家提供自己的作品; 语言教师/音乐家提供资格证明书; 开网店者提供支付宝等账户明细等。 |
解释信(英文) | 陈述您目前的状况,形式不限。 |
资金证明
| 1. 本人名下至少近期3-6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 无论银行卡或存折,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账户交易记录不好(如交易次数少,余额低等),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 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柜台的业务章(不可提供自助回执单) 4. 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10天内(葡萄牙要求近7天打印),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流水均为A4纸大小柜台打印) 备注:如有车产房产,请提供复印件。 股票基金或理财可辅助提供,充足的资产对您的签证是有帮助的。 |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复印件均需A4纸) |
护照原件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以E开头的护照可忽略此次项)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 4.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 新旧护照首页复印件、换发页复印件、欧美国家签证页复印件、末尾签字页复印件 |
照片原件 | 1.白底彩色近照2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五官不得有遮挡物, 不能有任何阴影 (注:照片的头顶-下巴的尺寸上下35mm,左右25mm)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采集指纹时请携带原件。 |
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 注意 a-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b-西班牙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 |
结婚证 |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
其他(重要) 均为英文版 | 全程交通预订单,行程表,全程酒店预订单(写明酒店名称,位置,地址,所有入住人姓名,邮编,电话等信息) |
保险 (我社可带买) | 覆盖申根区整个停留时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可选材料 | 曾被申根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 |
退休证原件 |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如退休证正在办理过程中,请退休单位用公司抬头纸出具退休证明,内容涵盖申请人姓名、退休日期、退休单位名称、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
资产证明:
| A. 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 B. 活期存折复印件(可二选一,提供越多越好)A4纸大小柜台打印 1.退休工资折近半年交易明细 2.本人名下其他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近半年交易明细)。 3. 无论银行卡或存折,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账户交易记录不好(如交易次数少,余额低等),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4. 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柜台的业务章(不可提供自助回执单) 5. 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10天内(葡萄牙要求近7天打印),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 备注:如有车产房产,请提供复印件。 股票基金或理财可辅助提供,充足的资产对您的签证是有帮助的。 |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复印件均需A4纸) |
护照原件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以E开头的护照可忽略此次项)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 4.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 新旧护照首页复印件、换发页复印件、欧美国家签证页复印件、末尾签字页复印件 |
照片原件 | 1.白底彩色近照2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五官不得有遮挡物, 不能有任何阴影 (注:照片的头顶-下巴的尺寸上下35mm,左右25mm)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采集指纹时请携带原件。 |
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 注意 a-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b-西班牙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 |
结婚证 |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
其他(重要) 均为英文版 | 全程交通预订单,行程表,全程酒店预订单(写明酒店名称,位置,地址,所有入住人姓名,邮编,电话等信息) |
保险 (我社可带买) | 覆盖申根区整个停留时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可选材料 | 曾被申根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 |
出生证明 | 清晰复印件 |
在读证明 | 使用学校正式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原件(英文件),并明确如下信息: 1. 学生姓名、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游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2. 学校名称、地址、传真和联系电话; 3. 学校领导的姓名和职位并请领导人签字。 如果申请人即将或刚毕业,无法提供在读证明的情况,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证/学生卡 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证原件或学生卡原件及整本的复印件。 |
出资证明 | 父母工作证明原件(中英文),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1.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2. 出资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3. 被出资人出行的目的,目的地和访问时间; 4.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出资人本人) |
资金证明
| 请提供父母名下,至少近期3-6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 无论银行卡或存折,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账户交易记录不好(如交易次数少,余额低等),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 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柜台的业务章(不可提供自助回执单) 4. 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10天内(葡萄牙要求近7天打印),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流水均为A4纸大小柜台打印) 备注:如有车产房产,请提供复印件。 股票基金或理财可辅助提供,充足的资产对您的签证是有帮助的。 |
公证书及认证 | 申请人未满18周岁: 1. 与父母双方同行,需提供: A.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需认证) 2. 与父或母一方同行,需提供: A.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需认证) B.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许可公证(需认证) 3. 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如爷爷奶奶等)同行,需提供: A.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需认证), B.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许可公证(需认证) 注:1. 许可公证书的内容,如果行程为某一申根国,旅行可以写前往“XX旅游”,如去多个申根国家,需要标明前往“XX和其它申根国家旅游”或者列出详细国家。 2. 如亲生父母离异,原则上,父母离异后双方仍继续享有对子女的同等监护权,须由双方出具子女的出行同意声明。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的监护权被转移或取消,须提交另外一方单独享有监护权证明公证书,并交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3. 如亲生父母一方身故,须提交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死亡证明公证书(单认证) 4. 如不随行父母长期在国外居住,须在该居住国相关机构办理该出行同意书公证。 5. 申请瑞典签证,需要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各个申根国对 出生证明关系公正及认证/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出生证明公正及认证的要求不一样(办理签证前请先与我社落实) |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复印件均需A4纸) |
护照原件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以E开头的护照可忽略此次项)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 4. 护照至少留有连续3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 新旧护照首页复印件、换发页复印件、欧美国家签证页复印件、末尾签字页复印件 |
照片原件 | 1.白底彩色近照2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五官不得有遮挡物, 不能有任何阴影 (注:照片的头顶-下巴的尺寸上下35mm,左右25mm) 2.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请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提供1份。采集指纹时请携带原件。 |
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 注意 a-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b-西班牙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 |
结婚证 |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
其他(重要) 均为英文版 | 全程交通预订单,行程表,全程酒店预订单(写明酒店名称,位置,地址,所有入住人姓名,邮编,电话等信息) |
保险 (我社可带买) | 覆盖申根区整个停留时间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可选材料 | 曾被申根国家拒签过的申请人,请提供拒签信复印件 |
出资证明 | 父母工作证明原件(中英文),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1.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2. 出资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3. 被出资人出行的目的,目的地和访问时间; 4.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请注意:签字人不能是出资人本人) |
资金证明
| 请提供父母名下,至少近期3-6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流水账单原件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2. 无论银行卡或存折,中间不能断月。如果工资账户交易记录不好(如交易次数少,余额低等),可以额外提供一份非工资账户的借记卡流水账单交易记录作为辅助。 3. 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本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柜台的业务章(不可提供自助回执单) 4. 账单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10天内(葡萄牙要求近7天打印),且最后一笔不建议大额存入,余额建议3万以上。(流水均为A4纸大小柜台打印) 备注:如有车产房产,请提供复印件。 股票基金或理财可辅助提供,充足的资产对您的签证是有帮助的。 |
公证书及认证 | 申请人未满18周岁: 1. 与父母双方同行,需提供: A.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需认证) 2. 与父或母一方同行,需提供: A.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需认证) B.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许可公证(需认证) 3. 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如爷爷奶奶等)同行,需提供: A.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需认证), B.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许可公证(需认证) 注:1. 许可公证书的内容,如果行程为某一申根国,旅行可以写前往“XX旅游”,如去多个申根国家,需要标明前往“XX和其它申根国家旅游”或者列出详细国家。 2. 如亲生父母离异,原则上,父母离异后双方仍继续享有对子女的同等监护权,须由双方出具子女的出行同意声明。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的监护权被转移或取消,须提交另外一方单独享有监护权证明公证书,并交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3. 如亲生父母一方身故,须提交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死亡证明公证书(单认证) 4. 如不随行父母长期在国外居住,须在该居住国相关机构办理该出行同意书公证。 5. 申请瑞典签证,需要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各个申根国对 出生证明关系公正及认证/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出生证明公正及认证的要求不一样(办理签证前请先与我社落实) |
A. 领区划分
辽宁,黑龙江,吉林均属于沈阳领事区,需在沈阳或者北京递送资料。
目前沈阳领区可以录指纹的国家:法国、德国、瑞士、奥地利、匈牙利、比利时、荷兰、葡萄牙、意大利、希腊、瑞典、丹麦、芬兰(会随时有变化,办理前需确认)
提示:1. 领区根据您期生活、工作、学习居住地来划分。
2. 非长期居住中国的申请者(包括在国外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如需在中国递交签证申请,须提供证明材料,解释说明无法在原长期居住的国家递交签证申请的紧急突发事由。
B. 受理条件
1-申根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2-持申根国任意一国签证可入境其他申根国,以哪个申根国为主办国,要看申请人本次行程在哪个国家停留时间最久;停留时间相同的国家以最先入境的国家为主要申办国。
3-申根国的有效期与停留期需要提前确定好,使馆会根据申请人的往返日期来审批有效期与停留期。
申请人按照资料清单递交资料→旅行社约签→申请人按照面试通知抵达签证中心采集指纹→等候签证结果
1-申根签证最早可距出发前六个月来申请。最晚建议不少于出发前一个月申请。
2-自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签证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将被要求提供生物识别数据,即十指指纹及一张数码照片。首次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人须亲自前往签证受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交生物识别数据。在此之后的59个月内的签证申请将无需再次提交生物识别数据,原则上指纹可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复制获取,但是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在之后的签证申请中重新补录指纹或者抽查面签。(12周岁以下可以不用进使馆录指纹)
3-由于使馆对签证材料的要求随时有变,在提交申请时,使领馆可能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要求补充更多的资料,请予以配合。
4-持申根签证可以可入境其他任意一个申根国,以哪个申根国为主办国,要看申请人本次行程在哪个国家停留时间最久;停留时间相同的国家以最先入境的国家为主要申办国。
5-申根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需要提前确定好,使馆会根据申请人的往返日期来审批有效期与停留期。
6-申根国包括:法国、德国、奥地利、瑞士、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冰岛、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列支敦士登、克罗地亚。